瞧,那瘦小的身体是谁?哦,原来是我弟弟,得从他那几则名不虚传的新闻说起。
“爷爷,你给我买礼物好码?”又来撒娇了,八成当上了陈家大少爷?“你给我买礼物!”他生气了。唉——我狄仁杰也要管管了。“陈先生,你是犯了公民法律第三十三条,请跟我走去警察局啊”不料,他哇哇大哭,这孩子啊——还有一次,他竟对我说:“你啊,别管我,进去学习,考试考好点。”真有点哭笑不得。
他的杀人法吗,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。有一次他抢我的书,被我收了回来,他使用杀人无敌法:我把他抓住了,动不了,就吐口水,还用球扔我,用水泼我,我生气了,没想到他求饶说:“陈大官别打我,我记住了,下次再也不敢了。”
他就是我弟弟:听听,真该好好管教他一下了,希望他像他的名字一样,做个听话的好孩子。
分类:写人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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