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,我们的小区里来了一只流浪狗。 虽然大家都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,但是大家都很喜欢它。所以破例允许它居住在我们的小区里。嘿!格利就是我给它起的名字。我始终记得,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。它抬起头来 ,两只眼睛盯着我,身上的卷毛显得它像一位公主, 而那些脏的东西又显示出它的 可怜,我伸出手,摸了摸它。把它想象成了没有家的孩子,我们就是那么认识的吧! 接下来的日子里,我天天跟它玩,给它东西吃,它也越来越可爱了。哦!还有一件事呢,有一次我要出门,但就要关上门的时候,外边的格利突然大叫起来,我往里头一看,嘿,原来我把钥匙放在茶几上面 ,忘记拿出来了。 可是,到了后来,学习任务加重了,我回来的越来越晚,越来越晚。也越来越忽视它了。直到,有一天晚上,我听到了一声狗叫,便再也没见过它了。 也许吧!它走了,去了一个有爱它的人的地方,但,我越来越想念它了,格利,但愿你能幸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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