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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 民 法 院

2019-03-31 13:30:06 阅读() 作者:任柏霖(258班)
人 民 法 院
 
    踏着寒冷的冰雪,哼着愉快的歌,带上强烈的好奇心,我们四年级小记者全员出动,来到了既神圣又庄严的地方——人民法院。
到了人民法院,我们下了车,抬头一看,一座雄伟的建筑物矗立在那儿,最中间还刻印着法徽,这就是人民法院。
我们随着老师的脚步,小心翼翼地登上了神圣的阶梯,进入了法院。
我们安检后,来到了大厅,讲解员就开始讲解起来了。讲解员说:“法徽既是人民法院的标志,也是法官的身份标志,体现着法官应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,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深刻喻义。法徽的基本图案是由麦穗、齿轮、华表、天平构成,其中天平寓意公平和公正…”
随后,我们即将前往五楼——大审法堂。讲解员说:“进入法堂后,同学们,切记以下几点:1、不能说话;2、不能录音;3、不能随地吐痰。”讲解员说完后,就带着我们去了五楼——大审法堂。
进入大审法堂后,我们找好了座位,坐下后,就拿好记录本,记录了起来。
法堂的正前面坐的审判长,审判长的左边是人民审判员,右边是审判员。人民审判员的左边是两名公诉人和一名倾诉公诉人。它们的左边是被告人。
开庭了,审判长、审判员等人来到座位上,示意我们站,请记录人再次宣读讲解员说的几点要求后,再把两名被告人押入法堂,每一名被告人的身后都有两名警察监管着。做完这些事后,审判长再示意我们坐下。

通过这次交流,我知道了我们个人都拥有享受法律的权力。希望在往日的生活中,我们都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公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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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:国庆征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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