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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红学校第二届“十佳少先队员”评选方案

东方红学校第二届“十佳少先队员”评选方案
为了进一步树立和宣传我校少先队员中的优秀典型,展现新时期东方红少先队员的精神风貌,为全校少先队员树立积极向上、认真求学、能力突出、兴趣广泛、品学兼优的学习榜样;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少先队员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,掀起我校学习、执行、落实“做一个有道德的人”活动高潮,以进一步促进学风、队风建设,达到以点带面、全面提高的目的,学校开展东方红学校第二届“十佳少先队员”评选活动。
 
 一、评选范围
    东方红学校2——6年级在校少先队员,均可参加评选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能认真学习、执行、落实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品行优秀,尊敬老师、团结同学。
2.精神面貌积极向上,面对困难和挫折,能勇敢坚强,迎难而上,不畏惧,不退缩。
3.勤奋好学,在中队中学习成绩名列前茅,能把课堂知识应用到课外生活中,勇于实践,积极探索。
4.热爱劳动,孝敬长辈,能做到学校和家里一个样,能体会到父母的爱,懂得感恩。
5.积极参与阳光体育锻炼,体育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在良好以上。
6.诚实守信,能勇敢面对自己的错误,并认识错误、改正,能主动地去帮助有困难的人。
7有一技之长,为学校和中队取得荣誉。
8.能认真履行在中队岗位上的职责,胜任岗位工作,能主动为同学和师长服务,在全校或中队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 
三、评选办法
1.中队初选:2——6年级各中队以中队为单位,通过各种合理、有效的形式推荐一名队员上报学校大队部参加本次评选。并填写《东方红学校十佳少先队员推荐表》,10月29日—11月3日,各个中队自主完成,11月4日上交政教处、少先队大队部。
3、公开投票:优秀事迹展示期间,十佳少先队员候选人可以各种形式宣传自己,大队部将于11月30日组织全校师生进行公投。
4、学校评选:在投票的基础上,学校政教处、少先队将组织老师、大队委干部根据个人的获奖情况最后确定入选名单。
四、表彰与奖励
在迎新年新队员入队宣誓仪式上,对胜出的队员进行全校性的表彰,授予学校对在校少先队员的最高评价——校“十佳少先队员”荣誉称号,并发给荣誉证书。
 
 
 
 
 
东方红学校第二届“十佳少先队员”推荐表
 
姓名
 
性别
 
民族
 
出生日期
 
照片
 
所在中队
 
担任工作
 
获奖情况
 
 
 
 
 
 
先进事迹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(此项请另附纸)
辅导员意见
 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年  月  日
 
来源:湘乡市东方红学校 作者:豪英 2010-11-01 14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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